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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国际音乐大赛2017琵琶公开组决赛入围名单公布

admin 上海惠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7-06-05

 比赛资格:
a. 组别限制
i. 参赛者可同时报名参加1项独奏项目,1项重奏项目和1项乐队项目,但不允许参加超过一项独奏项目;
ii. 中国九大音乐学院[1]毕业或在校生只允许参加《B1 – 专业青年组(九大院校)》;
iii. 中国各大学艺术系及各艺校、香港演艺学院、新加坡南艺、国立台北艺术大学、国立台南艺术大学和国立台湾师範大学音乐系等毕业或在校生只允许参加《B1 – 专业青年组(九大院校)》或《B2 – 专业青年组 (高校)》;
iv. 其他 16 – 30岁的参赛者都允许参加,《B1》,《B2》或《B3》的比赛项目;
v. 15岁以下的九大或音乐系高校生只允许参加《C1 专业少年组》。
伴奏:
a. 《A 琵琶公开组》
i. 决赛乐曲需带钢琴伴奏演奏;
ii. 主办单位将为决赛入围者提供钢琴伴奏。排练时间将定位2小时。如果需要额外排练,参赛者须自付伴奏费。入围者可以选择用自己的钢琴伴奏。
b. 《B1 》至 《C2》 组别的参赛者
i. 在甄选视频里都不需要用钢琴伴奏;
ii. 在决赛中不允许用钢琴伴奏。
 比赛乐曲目则:
a. 比赛时不允许参看乐谱;
b. 参加《B3非专业青年组》和《C2非专业少年组》参赛者需于报名时同时邮寄三份【自选曲】副本,以供评委参考;
c. 参加《B3非专业青年组》和《C2非专业少年组》参赛者必须在初赛和决赛里演不一样的曲子;
d. 参赛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演奏(包括进出场时间);
e. 若参赛者违反任何比赛规定,比赛成绩将受影响,主办单位将会保留扣除5%分数的权利;
f. 所呈交的乐谱将不会退还。主办单位将销毁所有呈交的乐谱。           
评委持最终决定权。
在宣布比赛结果前,参赛者不得与评判接触,违规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没收所得奖状奖牌及奖金。
比赛出场顺序由主办单位以电脑抽签决定,参赛者必须按照抽签次序出场演奏。主办单位保留对比赛做出任何改动的权利。
主办单位保留安排,需要时调动或修改比赛地点,日期及时间之权力,或取消任何有关赛事之权力。
由于参赛名额有限,报名录取以先到先得为准。
主办单位有权为比赛或是比赛有关活动进行无偿录音或录影,以之作为销售品,广播及宣传用途。所录音或录影的内容版权主办单位所有。
比赛场内禁止摄录音或录影。主办单位有权将违规录摄文件删除。违规者将被请离比赛场地。
有意租用练习场地的参赛者可联络《睿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做安排,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
所有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所规定的一切规则。
主办单位及评委将持最终决定权。任何申诉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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